公共汽电车维修车间建设与管理规范 (DB3301/T 0411-2023) 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综合交通运输研究中心。
起草人:陈新、罗序旗、沈波、钟璧樯、沈方红、沈炜、胡晓华、丁臻楠、张子佳、何祎麟、蒋潇雨、王俊杰、许淼、纪后东、裘熙明、董迪华、汪泉、周坪扬、沈其华、董绍白、吴国江、杨高红。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汽电车维修车间的建设要求、管理要求、数字化要求、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汽电车维修车间的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