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河道生态清淤管理规范 (DB3301/T 0410-2023) 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杭州市城市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蔡国强、王春华、张晔、米帅、任建刚、徐玉裕、胡茂华、徐立、吴玉华、占建良、虞筠霄、王姣娇、赵德玉、郑宇廷、谢勐、郑伟、陆玉华、江永伟、唐明启、周鹏、戴徐益、骆波城。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河道生态清淤的基本要求、生态调查、勘测、清淤施工管理、淤泥处置管理和验收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城市河道生态清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