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数据安全监督检查规范 (DB12/T 1198-2023)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天津市大数据协会、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中科锐眼(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天津分中心、南开大学、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天津泰达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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