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站、室)建设管理运行规范 (DB3702/T 0015-2022) 主管部门为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中共青岛市城阳区委政法委、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青岛瑞阳心语心理学应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沙秉忠、万思鹏、徐小飞、王殿夫、付坚强、付浩、耿胜明、韩香萍、贾宇峰、周毅、王丽丽、祁春芳、袁善英。
本文件规定了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站、室)建设管理运行的基本要求、服务对象、场地建设要求、运行管理要求以及建设与运行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站、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