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患者分级分诊规范 (DB4403/T 244-2022)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聂国辉、熊建义、谢小华、谭薇、曾碧静、蔡文智、张文武、熊海燕、陈晖、刘薇、汤东三、李林、彭刚刚、吴恋、李睿。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辖区内市、区级综合医院的急诊患者分级分诊工作的开展,专科医院可参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