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绝热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DB14/T 2391-2021)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所、山西兴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费学峰、闫心宇、连鸿昌、赵陆、张莉、王嘉祥、赵广立、李俊、王军、刘洁、韩丽娟、杨瑞芳、杨建璋。
本文件规定了焊接绝热气瓶充装站(以下简称充装站)的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安全技术条件。本文件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贮存介质为液氧、液氮、液氩、液化天然气、二氧化碳等低温液化气体,公称容积为10L~1000L,工作压力为0.2MPa~3.5MPa可重复充装的焊接绝热气瓶(以下简称气瓶)充装站。本文件不适用于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