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循环经济绩效改进指南 (DB5111/T 13-2021) 主管部门为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单位: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四川永祥硅材料有限公司、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成都诚中立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宜宾学院。
起草人:段雍、甘居富、刘逸枫、李斌、杨楠、阮涛、王斌、罗怡、任丽萍、周洪珍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企业循环经济绩效改进的基本要求、流程及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乐山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业企业循环经济绩效管理,旨在通过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提高工业企业循环经济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