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实施 (DB5111/T 11-2021) 主管部门为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
起草单位: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永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永祥硅材料有限公司、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诚中立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宜宾学院
起草人:冉祎、段雍、甘居富、李斌、罗周、阮涛、王斌、任丽萍、罗怡、周洪珍
本文件规定了乐山市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实施的基本原则、实施、监督检查及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乐山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循环经济的企业或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