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DB4403/T 213-2021)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民政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深圳市温馨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服务职工社会组织联合会、深圳市技术资料开发供应站。
起草人:吴远翔、叶征航、黎志芬、曾碧静、于文涛、夏海燕、朱峰艳、张晋、向琴、杨敏、付钱香、钟菁、周千程、钟宇灵、肖娇玲、何茜。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面向有需要的园区、企业、企业员工及其家属的企业社会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