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DB4403/T 212-2021)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民政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深圳健康养老学院、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深圳市技术资料开发供应站。
起草人:吴远翔、叶征航、佃乾乾、程丹、梁琳、邱正平、张卓华、周千程、钟宇灵、肖娇玲、李庆、陈思远、曾碧静、李睿。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面向有需要的老年人及其照顾者开展的老年社会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