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标识的分配规则 (DB4403/T 220-2021)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徐立峰、郭静文、樊丽华、孙勇、黎志文、周哲、任嘉琪、李佩霖、崔殿鹏、苏巍、练晓、樊仁海。
本文件适用于基于GS1标准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实施。
医疗器械产品标识的分配规则 (DB4403/T 220-2021)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徐立峰、郭静文、樊丽华、孙勇、黎志文、周哲、任嘉琪、李佩霖、崔殿鹏、苏巍、练晓、樊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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