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 (DB37/T 4825.1-2025) 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涛、林炳勇、李玉基、栾志霞、岳攀、胡化念、张超、邵峰、李艳丽、王磊、吴兆达、张付滨、曲婷婷、毕玉琦、苏珊、曹晋赫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 (DB37/T 4825.1-2025) 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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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李涛、林炳勇、李玉基、栾志霞、岳攀、胡化念、张超、邵峰、李艳丽、王磊、吴兆达、张付滨、曲婷婷、毕玉琦、苏珊、曹晋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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