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除颤器临床使用质量控制规范 (DB14/T 3072-2024)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山西净态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袁淑芳、裴海琴、孟倩宇、石进平、张锦、张飚瑞、毛亚杰、刘斌、何敬奎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手动心脏除颤器(包括带监护功能)和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质量控制,不适用于植入式除颤器和遥控式除颤器的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