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行船舶饮用水供应卫生监督规程 (DB4403/T 148-2021)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起草人:郑文丽、许炜炜、谢昭聪、何建安、杨燕秋、路强、夏彦、朱波、杨余久。
本文件适用于国境口岸国际航行船舶饮用水供应卫生监督,也适用于往来港澳台船舶饮用水供应卫生监督。
国际航行船舶饮用水供应卫生监督规程 (DB4403/T 148-2021)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起草人:郑文丽、许炜炜、谢昭聪、何建安、杨燕秋、路强、夏彦、朱波、杨余久。
本文件适用于国境口岸国际航行船舶饮用水供应卫生监督,也适用于往来港澳台船舶饮用水供应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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