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集中隔离场所管理规范 (DB51/T 2782-2021) 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都高新区石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雍莉、袁悦、蒋勇、张坤、毛素玲、卿立刚、郭军、程羽、唐永江、徐梦娇、邱乐平、曾亚莉、刘睿聪、黄俊、杜仕华、李沐
本文件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集中隔离场所管理的组织架构、人员物资配备、场所管理要求、应急处置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集中隔离场所的管理。其它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