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DB51/T 2779-2021) 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华西第四医院)、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元市预防医学会、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起草人:蒋恩霏,张成云,张文勇,袁珩,林黎,杜利利,王辉,兰亚佳、杨跃林、王永伟、王琳,刘怀志,汪洋,边恩元,李勇,李健,李俊,臧磊,邵建中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和防护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划范围内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与管理,其它呼吸道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