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5301/T 49-2021) 主管部门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何佳、吴雪、支国强、朱启凤、张坚、贾付权、洪昌海、张英、郑金龙、张大为、邵智、王丽霞、张淼、姚波、邱庆伶、李春蓉
本标准对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间接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做出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废水间接排放的管理和监督。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5301/T 49-2021) 主管部门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何佳、吴雪、支国强、朱启凤、张坚、贾付权、洪昌海、张英、郑金龙、张大为、邵智、王丽霞、张淼、姚波、邱庆伶、李春蓉
本标准对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间接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做出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废水间接排放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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