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社区评价通用规范 (DB4403/T 135-2020)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深圳市品牌建设促进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杨涛、吕旺旺、肖浩、黎俊峰、初进校、廖少锴、廖若伶、邓燕瑜、董文斗、冯仕泽、冯俊岭、孔维峤、许立杰、黄祥燕、杨志花、仇欢。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生态社区的评价。
生态社区评价通用规范 (DB4403/T 135-2020)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深圳市品牌建设促进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杨涛、吕旺旺、肖浩、黎俊峰、初进校、廖少锴、廖若伶、邓燕瑜、董文斗、冯仕泽、冯俊岭、孔维峤、许立杰、黄祥燕、杨志花、仇欢。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生态社区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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