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 服务质量评价方式及等级划分方法 (DB34/T 3559-2019)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亳州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亳州市环境信息中心、安徽中标智能质量标准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程博、凡少强、张解放、邢化峰、王宇、左登华、袁浩、翁挡挡、后文军、田龙飞、夏秀琳、饶璇、耿天霖、王亚萍。
本标准规定了“互联网+政务服务”评价方式及等级划分的术语定义、评价方式、等级划分原则等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等级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