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32/3560-2019)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无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生物制药企业(含生产设施)、生物医药研发机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控制与管理,以及新、改、扩建生物制药企业(含生产设施)、生物医药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控制与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制备动物用药物的生物制药企业(含生产设施)、生物医药研发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