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报告编写技术规范 (DB12/T 888.5-2019)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天津津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婷、常高峰、孙贻超、张潞、李梦珠、曹宇、张逐月、杨威、王辉、朱志军、马端超、章安康。
本标准适用于涉及占用国家地质公园类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生态保护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保障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报告的编制。其他如需编制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报告的,可参照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