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报告编写技术规范 (DB12/T 888.6-2019)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起草人:王婷、常高峰、孙贻超、张潞、李梦珠、曹宇、王墨飞、李宏强、冯东利、孙瑀璠、刘玉鑫、姜睿涛、杨威、王辉、朱志军、马端超、章安康
本标准适用于涉及占用河流、水库和湖泊类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生态保护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保障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报告的编制。其他如需编制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报告的,可参照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