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铝 第2部分:变形铝合金锭 (DB34/T 1552.2-2011)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安徽省界首市西城循环经济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界首市铝业协会、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 界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张瑞劲、宋金林、吕彦彬、王飞、张文秋、丁大猛、张冰。
DB34/T 1552 的本部分规定了再生铝 变形铝合金锭(以下简称再生铝锭)的牌号和分类、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说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以废旧铝材料为原料经精炼加工生产的、主要应用于轧制或其他变形用坯料使用的再 生铝锭。再生铝锭不应用于食品制造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