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铝 第1部分:铸造铝合金锭 (DB34/T 1552.1-2011)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安徽省界首市西城循环经济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界首市铝业协会、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 界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张瑞劲、宋金林、吕彦彬、王飞、张文秋、丁大猛、张冰。
DB34/T 1552 的本部分规定了再生铝 铸造铝合金锭(以下简称再生铝锭)的牌号、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以废旧铝材料为原料经精炼加工生产的、主要应用于铝铸件、铝板带箔和建筑及工业 用铝型材等行业再生铝锭。再生铝锭不应用于食品制造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