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第2部分:平台规范 (DB4403/T 408.2-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永平、姜威、黄轶春、黄健彬、黄自征、吕勇、吴序一、王丽娟、刘国洲、曾帆、李国良、黄信程、丁泽林、陈嘉、林华清、管茹茹。
本文件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各公交营运企业规划建设的智能调度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