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第1部分:车载智能终端 (DB4403/T 408.1-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永平、姜威、黄轶春、黄健彬、黄自征、吕勇、吴序一、王丽娟、刘国洲、曾帆、李国良、黄信程、丁泽林、陈嘉、林华清、管茹茹。
本文件适用于在深圳全市范围内公共汽车上安装使用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车载智能终端,其他营运车辆在相同技术条件下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