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碳公园建设及运营规范 (DB4403/T 420-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深圳市国际低碳发展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分中心。
起草人:余淑莲、李婕、李舒婷、王苏宁、陈庚、郑雨、何晓慧、庄立源、唐志蕴、庄梅梅、王东、黄永衡、吴尚光、曾元、梁宇、孙静宇、李珏、吴楷升、袁若瑶、孟浩伦、李岱蔚、武晨星。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的自然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等零碳公园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维护等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