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DB35/T 995-2017)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院
起草人:杨天雪、杨斌学、丘性通、夏家喜、陈飞、王志建
本规范规定了燃油工业锅炉经济运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管理原则、技术指标与考核。 本规范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钢制燃油工业锅炉。包含GB/T 1921 所列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 于0.1 MPa 至小于3.8 MPa 的蒸汽锅炉和GB/T 3166 中所列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1 MPa 且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0.7 MW 的热水锅炉。 本规范不适用于余热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