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 (DB34/T 2752-2016)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马鞍山市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徐修平、华绍广、汪黎明、李波、吴将有、曹多志、余向东、黄元、万立力、 朱江丽、王富军、于先坤。
本标准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评价目的与评价要求、评价依据、评价范围与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评价方案编制和评价报告编制等。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但不包括医疗卫生机构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