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休养人员情绪沟通规范 (DB34/T 2470-2015)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起草单位:安徽省民政厅、宁国市社会福利院、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宣城市民政局。
起草人:吴旭军、周苏、张振粤、郑志芳、伍爱华、程慧、李琴、耿天霖、李琳琳、王亚萍、张毅。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休养人员情绪沟通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沟通对象、基本要求及服务流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养老机构休养人员情绪沟通规范,其他部门的休养人员情绪沟通规范可参照执行。
养老机构休养人员情绪沟通规范 (DB34/T 2470-2015)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起草单位:安徽省民政厅、宁国市社会福利院、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宣城市民政局。
起草人:吴旭军、周苏、张振粤、郑志芳、伍爱华、程慧、李琴、耿天霖、李琳琳、王亚萍、张毅。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休养人员情绪沟通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沟通对象、基本要求及服务流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养老机构休养人员情绪沟通规范,其他部门的休养人员情绪沟通规范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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