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休养人员心理护理规范 (DB34/T 2469-2015)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起草单位:安徽省民政厅、宁国市社会福利院、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宁国市质监局。
起草人:吴旭军、周苏、张振粤、郑志芳、伍爱华、程慧、李琴、王琛、李琳琳、刘伟。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休养人员心理护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宗旨、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方式及监督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养老机构休养人员心理护理规范,其他部门的休养人员心理护理规范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