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指南 (DB51/T 2164-2016) 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黄薇,郑卫东,时炜,文永勤,孟建彤,黎明,刘杨
本标准提出了微生物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的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二级生物安全及以下的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并满足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废弃物处理的要求。 本标准的内容不涉及实验室消毒和灭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