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样品记录及检测记录管理指南 (DB51/T 2163-2016) 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四川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
起草人:郑卫东,胡丹,文永勤,丁劲松
本标准提出了实验室样品记录和检测记录管理的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检测实验室样品和检测记录的设计、使用与管理,并满足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实验室样品和检测记录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