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DB32/T 2796-2015)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起草人:陈文晞、沈挺、沈齐娴、陈汝军、张建军、张海蓉、吴树春、程波、张丽英、范颖杰。
本标准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总体原则、标准化管理和实施体系、标准体系、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监督指导、评价和持续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