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12/ 522-2014)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天津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
起草人:张宝琮、乔焱、赵伯文、许沛然、胡海亮、刘东海、马宝龙、程海升、于兴元等
本标准规定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标准适用于反恐怖防范目标的防范工作和管理,特定反恐怖防范目标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