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锅炉节能降耗技术规范 (DB44/T 923-2011)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广州迪宝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清华邦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茂东、陈志刚、张振顶、叶向荣、陈洪君、郑家驹、钟志强、何兆文、林卓辉、董进宁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节能降耗总则、节能降耗技术、节能降耗工作管理等有关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大于等于0.1MPa,但小于3.8MPa、且额定蒸发量不小于1t/h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也适用于额定出水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 注:本标准适用范围内的工业锅炉以下简称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