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锅炉运行节能服务规范 (DB44/T 933-2011)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惠州分院、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起草人:朱云波、刘福、欧阳小平、郭冬梅、吴海泓、袁寅强、丘锦晖、杨旭、朱彬、杨国欢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含有机热载体)运行节能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及节能效果、服务质量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锅炉运行节能服务工作。 电加热锅炉、余热锅炉、垃圾焚烧锅炉及船用锅炉不适用于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