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诉讼状5篇 **年**月**日 ,原告向被告交付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房屋租金60000元及押金5000元,并开始装修、营业,装修共花费10060.80元。 **年**月**日 ,在原告忙于其他业务期间,被告擅自解除合同,将房屋租给他人,致使原告原定的业务无法开展。在此期间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对方拒不继续履行,对原告的要求置之不理。原告与被告签定的合同事实清晰、有效,被告违约事实清楚。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此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具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