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协议书4篇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201年月日在重庆区签订。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杨(身份证号码)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1、由乙方代持甲方在公司(下称“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x万元。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出资,乙方并未实际出资也未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仅是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
尊享超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