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异议申请书范文汇总8篇 申请人:李某某,男,1970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XX财经中心某号楼某单元某某室,电话:81971XXX,13661057XXX申请人因孙某某诉其离婚纠纷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孙某在19xx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xx年12月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结婚后一直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xx财经中心某号楼某单元某某室,且双方户口所在地均为北京市朝阳区,申请人
尊享超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