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书22篇 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为明确员工的责任,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一、负责工作区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监护和管理。二、未经消防安全委员会许可不得在工作区域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不私自使用易燃且易爆品和有火灾隐患的"物品。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明火、电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