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全文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期制剂。前款农药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一)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和鼠、软体动物等有害生物的;(二)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三) 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四) 用于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五) 预
尊享超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