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11篇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企业):为贯彻落实全市复工复产安全防范会议精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按照全市复工复产安全防范会议精神要求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东安办〔2022〕177号)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国庆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