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社团管理制度 1、每个社团要有1-2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2、社团人数下限为25人。1、社团名称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2、每个社团必须设计特色鲜明的,能体现该社团特点的社徽。(第二周之前完成)1、社团组织活动若需动用学校资源或外借场地,须向学校提前申请;2、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向学校申请,并在教导处备案:(1)与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2)外出活动;3、社团应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结合本社团特点,适时推出面向全体同学特色活动,展示社团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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