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第二条: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及三相五线制系统,pe、n线必须分开设置,禁止使用四芯电缆外附一根导线的做法。pe线上严禁设置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第三条:每个项目部必须设一名专职持证电工对临时用电系统进行维护、检查接线等工作。第四条: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的基础进行硬化。第五条: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第六条: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机动
尊享超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