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章程》 地址:所辖区域范围: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本住宅区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本委员会自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成立。每届任期2年。第三条 本委员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第四条 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第二章 组织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