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执行申请书10篇 此致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年×月×日申请人:湖南湘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一步两搭桥银桥公寓705号。法定代表人:任海辉,总经理。被执行人:湖南省永州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回龙塔路85号。法定代表人:尹维辉,总经理。请求事项撤回对()浏民初字第163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以生效的()浏民初字第1636号民事调解书,于 年 月 日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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