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公告范本12篇 公司已成立清算委员会。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所有与本公司有债权关系的企业及自然人,自见本公告见报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处理,特此公告。联系地址:上海公司电话:清算组联系人:张 王 江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自XX年 XX月 XX日起,公司解散,停止经营活动,清理债权债务。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
尊享超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