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职工持股会章程3篇 第三条 持股会会员是指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承认持股会章程,并按规定自愿出资的职工。第四条 持股会会员出资形成的股权通过持股会统一持有和管理。会员以出资额为限对持股会承担有限责任;持股会以其投入公司的全部资产享有股东权利,并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不承担任何与持股会相关的经济责任。第五条 持股会资金不能购买社会发行的股票、债券,不得上市交易,不能进行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活动。第二章 持股会的设立第六条 设立持股会须具备天津市《关于设立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的暂行办
尊享超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