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门调整的通知6篇 为此,对各部门的物资供应、销售机构必须进行调整。在机构未调整以前,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程序,防止发生混乱现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部门现在承担的各类物资的分配供应和产品销售工作,仍应照常继续进行,认真做好。不要随意打乱现行的工作秩序、业务渠道和联营关系。各项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二、各部门物资供销企业的流动资金和库存物资,不得抽调或转移。用于进口物资的自有外汇不得缩减。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巧立名目,突击花钱,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实物、奖金。三、各部门物资供销系统的房屋
尊享超值权益